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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建设工程企业及人员相关证书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02 新闻来源: 新疆建筑业协会阅读数:6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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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建设工程企业及人员相关证书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现决定,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自公告印发之日起,建设工程企业及人员相关证书有效期将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自动延期,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特此公告。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5日